2026 年 07 月 19 日

返鄉探親與出境天數:什麼情況會影響年限累計

大陸配偶取得依親居留之後,下一個階段都有居留年限的要求

多數人以為那只是把日期相減。不是,而這一段是最容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事的地方。

先講一個前提

大陸配偶適用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, 與外籍配偶適用的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是兩套獨立的制度

年限的計算方式、中斷的認定、例外的情形,兩者都不相同。所以看到「外籍配偶出境幾天沒關係」這類資訊,不要直接套用。

三個會影響年限的因素

一、每年實際在台灣的天數

制度設計的用意是確認居留是真實的、持續的,不是把身分掛在台灣、人長期不在。

所以除了「持有居留身分幾年」,通常還會看每一年實際在台灣待了多久

本文不寫具體天數——不同階段的要求不一樣,而且會修法調整。實際規定以內政部移民署公告為準。

二、單次出境的長度

連續離境超過一定期間,可能被認定為居留中斷。

中斷的效果不是「扣掉那幾天」,可能是整段重算——這才是它嚴重的地方。

三、居留證件的效期銜接

延期沒有接上,中間出現空窗,那段時間可能不算在居留年限裡。

最常觸發的三種情境

這一段值得單獨列出來,因為它們都是合情合理、但會出事的情況:

一、照顧生病的家人

父母重病需要長期照顧,一回去就是好幾個月。這是最常見、也最難拒絕的情況。

二、處理當地的事務

財產、戶口、法律事務——這些常常需要本人在場,而且拖得比預期久。

3、生產與坐月子

回大陸生產或坐月子的安排相當常見,但那通常一去就是數月。

怎麼避免

一、出發前先問

如果知道會離境比較久,出發前先向移民署服務站確認:這個天數會不會影響年限、需不需要辦什麼手續、有沒有例外情形。

問一次的成本很低,事後補救的成本很高。

二、自己記錄出入境

不要等到申請下一階段時才回想。每一次出入境的日期都記下來,需要時可以自己先算一遍。

三、延期設提醒

到期前就辦,不要壓在最後幾天。這是整件事裡最單純、也最不該出錯的一項。

有例外情形

法規通常會對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情形設有例外,例如重大傷病或其他特殊事由。

但例外要主動提出並提供證明,機關不會自動幫你認定。真的遇到,第一時間就去問,不要等到申請被駁回才講。

一句話

居留年限是「持續住在這裡」的證明,不是一個到期日。

理解這一點,前面那些規定就都說得通了——而且你會知道,回鄉探親這件事需要事先規劃,不是說走就走。

居留年限的計算方式、中斷認定與例外情形會隨法規調整,一律以內政部移民署及大陸委員會當時公告為準。本文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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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。留下訊息,我們會依你的實際情形回覆。